4月10日,全国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发起单位会议在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来自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全国70余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出席会议。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杨影作为首批发起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各代表单位就联席会议章程、建设机制、议事规则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广泛共识,共同签署了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发起宣言。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第一届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举办单位。
据悉,全国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旨在以自愿、平等、合作、发展原则为基础,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起一种长期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各单位资源,开展互补性合作,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之间、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共同解决马克思主义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满足新需求,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