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研究生教育

关于 2021 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年08月27日 09:13   

   

   各学院、导师、研究生: 2021 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工作从九月份开始进行,各学院务必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按时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剽窃 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学位工作办公室 (以下简称学位办)也将继续严抓学位论文质量。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一)因学分未修满而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研究生可在 9 月 2 日前上交《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复审表》,完成中期检查复审后,方可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答辩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按照《答辩资格审查内容及相关要求》整理申请学生材料(装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档案袋),9 月 6 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培养工作办公室:

答辩资格审查档案袋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 答 辩 资 格 审 查 情 况 汇 总 表 》 纸 质 版 , 电 子 版 发 至 邮 箱 yjsxwb2007@163.com。

2.研究生成绩单 4 份 (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中打印,核对研究生是否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核对无误的, 在成绩单的左下方盖学院公章,培养工作办公室复审后加盖研究生成绩专 用章,1 份交到学位办,1 份放入答辩资格审核档案袋,2 份放入研究生 申请学位审批表)。

3.研究生秘书填写《2021 届毕业生科研成果登记汇总表》(注:其 它科研成果不是必须要求的,如果有则全部统计)纸制版,电子版发至邮 箱 yjsxwb2007@163.com。

二、答辩资格复查 各学院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档案袋交到学位办进行复查。

三、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 学位论文检测通过的直接送外审!!! 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暂行办 法》要求,各学院务必在 9 月 10 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制版论文一致) 每位学生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交两版: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一篇学位 论文一个文档(不包含封皮、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后记,隐去学号、作者、导师姓名),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 -篇名-专业-导师.doc,如:2007010101-张三-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教育学-李某.doc。各学院把电子版按 WORD 格式和 PDF 格式分成两个文件夹,发至邮箱 yjsxwb2007@163.com。 

(二)《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1 份(研究生和 指导教师亲笔签字同意)纸质版 (三)《长春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检测人员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 版发至邮箱 yjsxwb2007@163.com。 

四、论文外审 所有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外审评阅,论文一检通过的直接外审。9 月 15 日前各学院将《长春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评审论文统计表》纸质版交到学位 办。 学位办在外审结束后将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学位论文评 审结果的认定,按《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一)论文答辩 答辩程序按《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进行。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可采取可通过网络平台、移 动终端等媒介灵活组织开展。(注:线上答辩全程须录音录相,由秘书组织实施,并保存结果备查。)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确定答辩时 间和地点,提前一周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并打印纸制 版签字后交到学位办。

2.答辩会结束后,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 入答辩结果,并打印“答辩结果汇总表”签字(填表人为研究生秘书,负责人为学院院长)交到学位办。

3.答辩完毕后,通过答辩的学生应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工作。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学位申请人课程学习成 绩、政治思想表现等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同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上交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3.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2 份

4.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 师.doc(格式规范,Word 和 PDF 版一致,签字部分扫描后插入文档,以 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 yjsxwb2007@163.com。)

5.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1 份(答辩通过学生登录“研究生教 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本人必须亲笔签名, 此表上报国家学位信息系统。)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报送学 位办审核,学院留存。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答辩表决票

6.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2 份

7.研究生学位论文 4 本(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处亲笔签名)

8.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承诺书(学生、导师亲笔签名)

9.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 师.doc(格式规范,Word 和 PDF 版一致,签字部分扫描后插入文档,以 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 yjsxwb2007@163.com。)

10.申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1 份(答辩通过学生登录“研究生 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授予信息,并打印纸质版本人必须亲笔签名, 以此表数据上报国家学位信息系统。)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作出授予学位 申请人学位的决定。 

七、学位论文图书馆网站提交工作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后,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学位论文 提交到图书馆设立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中,提交成功后方可办理离校 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本工作安排所涉及的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学 位工作”中下载。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小舒 

联系电话:86168920 

电子邮箱:yjsxwb2007@163.com 

办公地址:教学综合楼 719 办公室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 年 8 月 27 日